a. 货物部分损坏或内装物品短少,不给予赔偿,贵重产品建议自行购买保险。如遇罢工、战争、自然灾害、航班延误、海关查验、政府行为、或因客户提供的地址发票等资料有误或不及时造成的损失,或由于收件公司不配合海关清关或无法提供清关文件而产生的清关延误甚至被海关充公没收、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b. 若货物遗失或快件损毁,我司根据《华沙公约》相关规定理赔:按发货人提供的商业发票海关价值赔偿,最高不超过USD100.0/票或运费3倍,文件作免运费处理或赔偿USD20.0!